为改变我国商贸物流小、散、乱,专业化、社会化、标准化程度低,运作成本高、效率低,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大等问题,9月22日,商务部出台了《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商贸物流发展,降低物流成本,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完善服务体系。商贸物流发展迎来“五大”利好。
一、加快商贸物流一体标准推广应用
《意见》第4条强调,要加强商贸物流标准化理念推广与知识普及,加快商贸物流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的推广,选择基础较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园区和企业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应用推广工作。
二、支持两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发展
《意见》第5条提出,通过中央和地方两级示范,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发展,推动物流信息共享、接口对接。有条件的地区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府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现有交通、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可公开的电子政务信息,实现物流政务资源共享。
三、实施三项扶持性政策
首先,对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改制重组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意见》指出:“对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兴办第三方物流企业,或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整合、重组成立的物流企业,或在企业内部重组涉及企业资产、股权变动的,可商有关部门研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次,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实行税收减半。《意见》指出:“抓紧落实现有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收减半政策”。
再次,对公共性、公益性商贸物流用地降低投资强度要求。《意见》指出:“积极争取将物流企业配送中心、连锁企业配送中心项目内用于建设仓储设施、堆场、货车通道、回转场地及停车场(库)等物流生产性设施用地列入工业、仓储用地范畴,并研究降低公共性、公益性商贸物流用地的投资强度要求。”
四、鼓励四类物流发展
《意见》第3条指出,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商贸物流企业的合作,推进二者的协同发展和业务流程再造。加强冷链物流建设,通过新建现代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新型冷链物流装备技术,逐步实现产地——销地市场冷链物流的无缝衔接。支持生产资料生产、流通企业有序建设大宗生产资料物流基地和物流园区,促进产业适度集聚。鼓励绿色物流发展,引导一批商贸物流园区向绿色物流功能区转型,加大绿色物流装备、技术、仓储等设施的推广使用力度。
五、支持五类物流企业发展
《意见》第2条指出:“引导生产和商贸流通企业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运作模式,实行主辅业分离;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开展供应商管理库存 (VMI)、准时配送 (JIT)等高端智能化服务,提升第三方物流服务水平;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供应链集成服务的第四方物流发展;支持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升级,向配送运营中心和专业化、规模化第三方物流发展;支持货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